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3-000008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3-06-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解读:《关于临沂市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解读:《关于临沂市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3-06-30   作者: 点击数:  

2023年6月30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临沂市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3〕16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老年大学学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临沂市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临发改成本〔2020〕150号),对我市老年大学学费进行了规范明确。现收费文件即将到期,根据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经研究,确定对原收费标准延续执行。

二、主要内容

(一)临沂市老年大学沂蒙路校区学费标准为:每专业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80元。

(二)临沂市老年大学北城校区学费标准为:

1、国画、书法、古代文学、音乐、舞蹈、戏曲、二胡、葫芦丝、手风琴、摄影、医学保健、瑜伽、时装表演等普通专业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80元。

2、古筝、电子琴、古琴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150元。

3、电脑、电钢琴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学期200元。

三、其他事项

(一)学费应按学期收取,由老年大学学员自主选择交费学期数量。

(二)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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