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办法》规定,我市对12个县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开展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对各县区、开发区的年度考核评价,主要围绕服务业发展情况、结构效益、发展特色、工作情况等4个方面进行。
《办法》规定,考核评价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市服务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分为平时考核、自查自评、现场考核、集中核算等步骤,分年度进行,每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办法》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服务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使绩效考核工作成为推动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根据该《办法》制定具体考核工作方案,会同市督查委员会办公室搞好服务业发展工作日常督查,切实发挥考核的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全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