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价格〔2019〕164号
临沂城区各天然气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用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86号)、《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33号)、《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价格听证会论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确定临沂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调整方案。本次天然气价格改革调整涉及三个方面,即配气价格、销售价格以及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临沂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70元/立方米。考虑到居民销售价格调整幅度较大,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一档配气价格本次执行0.55元/立方米,分两年执行到位。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一档配气价格0.70元/立方米待条件成熟,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理顺居民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第一阶梯年用气量300立方米(含)以内,价格由现行2.00元/立方米调整为2.30元/立方米,2020年9月1日起调整为2.5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300-420立方米(含),价格由现行2.40元/立方米调整为2.76元/立方米,2020年9月1日起调整为3.0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420立方米以上,价格由现行3.00元/立方米调整为3.45元/立方米,2020年9月1日起调整为3.82元/立方米(一、二、三阶梯气价按照1:1.2:1.5的比例确定)。
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第一阶梯气量900立方米,即年用气量在0-900立方米(含)之间,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价2.30元/立方米,2020年9月1日起调整为2.55元/立方米;年用气量900-1200立方米(含)之间,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二阶梯气价2.76元/立方米。2020年9月1日起调整为3.06元/立方米;超过1200立方米部分,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三阶梯气价3.45元/立方米,2020年9月1日起调整为3.82元/立方米。
三、建立居民城区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当国家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时,启动联动机制,在联动周期内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销售价格根据城市门站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联动额度,对居民各阶梯用气价格相应调整,并制定具体调价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临沂城区管道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原则上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1年。
四、相关配套政策
阶梯气价以年为一个执行周期,购气量在执行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60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
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2.53元/立方米,2020年9月1日起按2.80元/立方米执行。
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用户,一档气价按2.00元/立方米执行,2020年9月1日起按2.25元/立方米执行。二、三档气价执行普通用户价格。
五、相关要求
各天然气经营单位要按照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本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临价格发〔2016〕11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1.临沂市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表1
2.临沂市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表2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
(此文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表1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气类别 |
阶梯分类 |
户年用气量(立方米) |
价格 |
居民生活用气 |
第一阶梯 |
0-300(含) |
2.30 |
第二阶梯 |
300-420(含) |
2.76 |
第三阶梯 |
420以上 |
3.45 |
独立采暖 居民用户 |
第一阶梯 |
0-900(含) |
2.30 |
第二阶梯 |
900-1200(含) |
2.76 |
第三阶梯 |
1200以上 |
3.45 |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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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
备注 |
1.阶梯气价以年为一个执行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60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
2.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及公益服务机构等。 3.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用户,一档气价按2.00元/立方米执行,二、三档气价执行普通用户价格。 4.此表执行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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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表2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气类别 |
阶梯分类 |
户年用气量(立方米) |
价格 |
居民生活用气 |
第一阶梯 |
0-300(含) |
2.55 |
第二阶梯 |
300-420(含) |
3.06 |
第三阶梯 |
420以上 |
3.82 |
独立采暖 居民用户 |
第一阶梯 |
0-900(含) |
2.55 |
第二阶梯 |
900-1200(含) |
3.06 |
第三阶梯 |
1200以上 |
3.82 |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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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
备注 |
1.阶梯气价以年为一个执行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60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
2.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及公益服务机构等。 3.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用户,一档气价按2.25元/立方米执行,二、三档气价执行普通用户价格。 4.此表执行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