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起草情况
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系列决策部署,充分满足广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的购买使用需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上级政策要求,研究提出了全市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反复研究论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由21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发展原则,提出2025年的主要目标。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主要围绕建设布局规划、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专用领域充电基础设施、乡镇充电基础设施、道路沿线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模式和智能网联等8个方面,细化提出工作落实举措。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研究制定用电保障、政策支持、用电成本、电力服务、创新应用和安全管理6个方面的支撑措施,由各责任单位出台政策实施细则,后续根据国家政策安排和实施情况动态调整。第四部分是有关要求,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宣传引导和调度督导四个方面明确具体要求,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地见效。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用地保障。①各居住区、单位停车场(位)及单位场地红线划定停车位建设充电站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手续;②对充电站结合社会公共停车场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允许免于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③对独立占地的公共充电站,参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纳入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④对农村地区新建扩建变电站、配套电网线路走廊等,给予用地重点保障。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①有针对性的策划申报符合要求的优质项目,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财政补贴资金、专项债券、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向我市倾斜。②对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并充电不超过4小时(含4小时),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③鼓励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提供充电服务实时停车优惠。
三是降低用电成本。落实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2023年9-12月由之前的“高峰、低谷”调整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深谷时段用电价格执行0.222元。自2024年1月1日起,除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外,根据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确定的其他峰谷各时段价格执行,并根据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