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0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我市中心城区净水批发价格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4〕13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起草情况
2021年8月26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我市中心城区净水批发价格(含原水费)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1〕228号),现收费标准文件即将到期,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
二、主要内容
1.我市中心城区净水批发价格(含原水费)继续执行每立方米1.37元。
2.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各供水企业及有关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严格执行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