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规范和完善临沂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编办[2019]40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组织人事科、法规科及相关科室结合部门“三定”方案,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以及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对接,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梳理。
一、清单认领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权责清单所有事项共35项(行使层级只在省级的除外),省能源局权责清单所有事项共64项(行使层级只在省级的除外)。经梳理,市发展改革委共认领清单事项96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发改系统3项,能源系统5项);行政处罚51项(发改系统12项,能源系统39项);行政强制4项(发改系统2项,能源系统2项);行政检查11项(发改系统3项,能源系统8项);公共服务8项(发改系统3项,能源系统5项);行政给付1项(发改系统1项);行政征收1项(发改系统1项);行政奖励1项(发改系统1项);其他权力11项(发改系统6项,能源系统5项)。
二、未认领的事项
经认真核实梳理,并充分征求意见,共有3项清单事项未认领,即其他权力事项中“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3项,已经移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动态调整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文件链接:http://fgw.linyi.gov.cn/info/1592/41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