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志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设置农村天燃气开通价格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每平方米28元燃气配套费的问题
您《建议》中提到“......燃气公司说是按照物价局规定,要按平方收费,每平方米28元......”。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08〕32号),供气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为:15元/平方米;根据《关于公布临沂市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专项配套费收取标准的通知》(临价费发〔2016〕25号),供气专项配套费收取标准为:13元/平方米。上述两项标准之和为28元/平方米,就是原来常说的“红线外15、红线内13,合计28”,这是我市2017年以前执行的城市规划区的燃气配套费征收标准。
二、关于农村还建小产权房燃气配套费征收标准问题
您《建议》中提到的需要安装使用燃气的小区,即老沂庄驻地龙山社区南区的6栋180户楼房,属于农村还建小产权房。该小区当年还建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完成燃气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燃气配套费的收取,小区住户现在提出想安装使用燃气,燃气公司拟参照城市规划区燃气配套费征收标准(28元/平方米)收取相关费用。通过向市财政局了解,我市目前尚未制定针对农村还建小产权房的燃气配套费征收标准。此种情况下,农村还建小产权房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收费等,一般由供需双方协商,按照市场化模式确定。小区业主代表对此表示同意。
三、关于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为切实解决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我们协调罗庄区发展改革局联系了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与小区业主代表双方自主商谈燃气安装施工及费用预算等事宜。经过双方多次协商,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同意您《建议》中提出的按户收取燃气安装费,每户2600元,不再参照城市规划区燃气配套费征收标准(28元/平方米)按面积收费,但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要求小区整体报装率不低于70%,即申请安装燃气的住户要达到总户数(180户)的70%,小区业主代表对此表示同意。至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小区物业正在开展燃气安装报名摸底,统计报装户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正在作施工准备工作。
特此答复。
最后,衷心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