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2-000012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2-07-15
 文  号  临发改能源函〔2022〕2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26号《关于在全市有序开发 就近就地消纳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26号《关于在全市有序开发 就近就地消纳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建议》的答复

2022-07-15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陈海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有序开发、就近就地消纳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为我市光伏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我市光伏产业发展,多次做出专门批示。市发展改革委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建设。我市沂水、郯城、兰陵、平邑、河东和高新区6个县区被纳入国家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范围。指导有关县区编制了《整县推进工作规划》,对全县可用屋顶面积进行了全面摸底,积极与各能源集团对接洽谈、合作建设。去年10月29日,全省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启动仪式在我市沂水县举行。截至目前,全省70余个示范县中仅有5个县区举行了集中开工仪式,我市占2个(沂水县和郯城县),这标志着我市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今年1-4月,6个示范县新增分布式光伏并网7.92万千瓦,实现了良好开局。同时,市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储能配套建设,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今年3月,沂蒙抽水蓄能电站正式并网运行,提供了120万千瓦的电力消纳能力。蒙阴华皮岭抽水蓄能电站已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完成签约。指导沂水、郯城、兰陵3个示范县分别筹建10万千瓦独立储能电站,进一步增强就近消纳能力。2021年,全市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18.1%,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为推进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做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您的建议,以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为契机,加快全市分布式光伏推广建设,指导加强储能设施配套,全面提升就近就地消纳能力,加快我市能源结构调整步伐。

一方面,有序推进全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一是开展分布式光伏重点乡镇、园区和乡村示范创建。在部分乡镇和园区实施分布式光伏重点应用,力争示范乡镇、园区光伏装机均达到2万千瓦以上。开展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村示范建设,将分布式光伏与农林生物质综合利用、农村沼气设施建设相结合,着力推广乡村绿色发展新模式。二是不断优化分布式光伏发展环境。简化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流程,实行网上备案、一站式办理,最大程度为用户提供便利。全力维护分布式光伏市场秩序,开放开发市场,坚决打击利用金融信贷等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保障用户权益。三是全力保障分布式光伏并网运行。不断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用电力设施建设和管护同步落实机制,逐步开展农村电网中低压配网改造,整体提升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能力。

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光伏电力就近就地消纳。鼓励分布式光伏用户采取“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模式,大力发展村镇用电产业,就地消纳光伏电力。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理念,不断加强储能设施建设,提升就近消纳能力。指导整县分布式光伏建设企业按照容量不低于15%、调峰不低于2小时的比例配套建设储能电站。加快推进沂水100MW、郯城中核101MW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力争年内并网运行。指导蒙阴1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兰陵10万千瓦新型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加快手续办理,尽快开工建设,力争早日投产达效。另外,积极探索光伏电力消纳新路径,依托省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推进第二类市场主体超额消纳量交易机制,鼓励实施可再生能源电能替代,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扩大电力消费,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

再次感谢您提出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加快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升级,助力我市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临沂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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