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2-000011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2-07-15
 文  号  临发改能源函〔2022〕5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33号提案《关于规范光伏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33号提案《关于规范光伏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2022-07-15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毛家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光伏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为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

光伏产业是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也是我国具有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委、市政府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我市光伏产业发展,多次做出专门批示。市发展改革委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全市光伏产业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光伏装机391万千瓦,占新能源总装机的59%,是我市新能源发展的主力军,光伏装机总量和发电量均居全省第2位,其中,分布式光伏电站总数和装机总量稳居全国地级市首位。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您的建议,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企业、群众了解光伏产业的最新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维护市场秩序,解除企业和群众的后顾之忧,积极推进光伏产业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宣传示范。加强光伏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光伏备案、安装、建设、并网、收益等有关政策,提高社会公众认识,为光伏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结合国家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科学谋划具体项目及开发建设时序,明确各示范县光伏建设要达到的比例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光伏重点乡镇、园区建设,鼓励乡镇、园区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连片开发建设,促进分布式光伏与户用建筑设施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具有沂蒙特色的分布式光伏应用样板。开展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村示范建设,将分布式光伏与农林生物质综合利用、农村沼气设施建设相结合,推进乡村光伏发电和清洁能源供暖一体化建设,推广乡村绿色发展新模式。

二是着力规范产业发展。根据光伏产业发展需要,在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中对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统筹规划,实施全市光伏产业重点工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市住房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建立全市光伏建设管理规范,从电力消纳、项目备案、项目申报、系统设计、接网设计、电气技术要求、建设安装、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重点对50千瓦以下户用和6兆瓦以下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设计、安装、验收和运维进行具体规范。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严格规范光伏开发市场秩序,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分布式光伏市场治理行动,坚决打击利用金融信贷等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建立“月监测”机制,定期梳理排查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中的矛盾问题,切实保障分布式光伏用户权益。

三是全力保障并网运行。优化光伏备案流程,下沉层级、简化程序,实行网上备案、一站式办理,最大程度为用户提供便利。指导供电部门建立网上办理平台,实行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全流程线上办理,合并审批环节,提升办理速度。同时,明确全市不得擅自提高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门槛,不得增加建设运营单位负担,充分保护光伏建设的积极性。定期开展电网承载力评估和电力发展预测分析,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公开发布光伏最大开放容量。依托临沂市能源大数据中心和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及时发现排除故障,精准监测光伏电站运行情况。

再次感谢您提出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加快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升级,助力我市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368号提案《关于清洁能源(光伏发电)建设存在问题及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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