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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认定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8

临发改高技〔2024〕4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办公室,临沂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认定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及时将工程研究中心名单告知相关企业、单位,同时加强对省工程研究中心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研究中心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


附件:2023年认定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2023年认定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的通知

鲁发改高技〔2023〕981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根据《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评审论证,认定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承担的室内空气智能调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135家工程研究中心为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主管部门、省工程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相关政策和人才、资金等要素资源向省工程研究中心倾斜,不断完善省工程研究中心研发设施和条件,切实提升创新支撑能力。

二、省工程研究中心要与依托单位在管理上保持清晰边界,鼓励实体化运营、独立运营,主动面向行业和企业开放共享,积极承担国家、省下达的科研任务,围绕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关键工艺试验、重大装备研制、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研发活动。

三、各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动省工程研究中心不断优化运行机制,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效能。依托单位要按时组织提交评价材料,认真参与定期评价。对不参与定期评价或评价不合格的,将按规定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