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4-0000067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4-01-10
 文  号  ​临发改办〔2024〕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01-10   作者: 点击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发展改革委和市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市发展改革委以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持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奋力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按照通知要求,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督导和考评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同推进,稳妥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强化组织领导。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委党组书记、主任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加强立法、执法、普法工作有机联系,完善政策法规落实,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深入推进。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教育的衔接协调,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推动法治教育与行为养成教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和能力。

二、健全完善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一)推进执法领域规范提升。一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等5个方面突出问题,以“刀刃向内”的政治自觉及开展查纠整改,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共查摆问题17条,推动建章立制11条,市纪委查处市、县区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违纪违法案件数为0。二是精细化推进分级分类监管。贯彻《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自身能源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聚焦煤炭、油气、电力三大行业,综合执法事项重要性、相应领域分级分类标准,叠加行业监管数据,梳理出辖区内一般检查企业12家,重点检查企业1家,科学确定监管频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三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全年共开展检查10次,其中联合抽查6次;涉及10个执法事项,其中7项以联合检查的形式开展,有效避免随意检查、执法扰民等情况发生。四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实施流程。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制定《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对47项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罚”“轻罚”适用情形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规范,防止出现不区分情形“一律顶格罚”或“该罚不罚”。通过说服教育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避免因简单粗暴执法激化矛盾。我委在全市行政执法领域“企业评部门”专项评议中排名第一。

(二)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保障。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针对当前我市电力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电力建设施工难、随意更改变电站土地用途、输电线路走廊是否征地、架空输电线路跨越及隧道钻越公路、铁路、绿地费用收取存在立法空白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当前电力行业发展实际,牵头起草了涵盖电力规划建设、供用电秩序维护、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用电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电力立法性文件,规范和引导电力事业制度化发展。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2023年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起草《临沂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35年)》和《临沂市光伏产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意见征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规定,保障决策科学、民主、透明、合法。

(三)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破除准入壁垒。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及隐性门槛等形式的负面清单。会同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分别开展项目审批、招投标等领域的隐性壁垒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确保全市全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招投标领域发现隐性壁垒问题数量为0。二是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在前期实现省市电子保函系统一体化运行、电子保函应用率达到100%的基础上,开拓工程支付、履约电子保函功能,实现全省首个“履约电子保函全流程线上办理”模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所有金融机构电子保函费率已由平均0.4%调整降至0.15%,单笔最低收费由500元降低到200元。制定印发了《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为1292个工程建设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免收金额13亿元。三是完善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制定印发了《临沂市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着力做大我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助力银企高效对接,将市场主体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至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截至2023年底,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共享2023年省反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A、A+的企业118.65万家。四是推行“两书同达”。联合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召开“两书同达”工作部署会,加强对各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落实能力培训,推动各级各部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自《通知》印发以来,全市“两书同达”送达数量7000余件,审核信用修复申请4012条、完成信用修复1491条。

(四)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煤矿编制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细化安全生产职责和考核标准,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规章学习宣传,通过线上直播、线下讲座,多角度、深层次开展专题培训,累计培训职工1085人次,警示煤矿企业自觉抓安全,提高安全意识。二是围绕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印发《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聚焦重点关键环节,全面彻底开展摸排整改。制定《临沂市煤矿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组织发动企业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2023年,对煤矿开展执法检查7矿次,共排查问题隐患93条并督促全部及时整改完成,行政处罚2.5万元,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效能和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五)全面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一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增设“政策问答”版块,为发改政策宣传和普法再添新阵地。内设“价格收费”“信用体系”“能源发展”“产业政策”“项目资金”等6类问答栏目,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配套联动,栏目内置留言区,便于收集尚未归集在该板块展示的政策咨询信息,构建起“政策解读-线索收集-深化公开”的闭环机制,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在对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12345·临沂首发”热线办理情况进行综合梳理研判的基础上,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42条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政策进行重点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群众满意。二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机构失信预警监测清单,将监控关口前移,构建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全面掌握全市政府机构失信问题线索,及时防范和化解政府失信风险。截至2023年底,累计265起案件列入政府机构监测预警清单,共督促指导86个政府机构(涉及139起案件)履行完成义务退出清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实现动态清零。三是加强执法监管公开。以执法事项信息为重点,做好事前公开,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市)公开执法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实施层级、实施权限、设定和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办理程序和时限、追责情形及依据、执法流程图、执法监督途径等,充分保障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以信用信息为重点,做好事后公开,按照《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合法、及时、便民、准确的原则,通过信用中国(山东临沂)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增强行政相对人的诚信守法意识,方便群众对发展改革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六)落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一是协同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求,积极参加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组织开展的全国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网络培训。通过行政调解的“小切口”,助力诉源治理的“大文章”,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2023年,全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办理各类价格争议调处业务2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二是强化数据共享推进“城市大脑”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相关数据共计17个库表、329个字段,数据总量达4175.64万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A级纳税人名单、省人社厅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山东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临沂市)、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6项共4627.49万条数据已经信用平台归集并共享至市大数据局“城市大脑”及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推动。一是落实执法普法。坚持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不断将普法的触角向前延伸。以能源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为契机,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其中,将工作的一线变为普法的一线。落实节能降碳要求,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在推进节能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利用“节能宣传周”大力宣传《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法规政策,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加大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宣传力度,印发宣传手册、宣传广告等共计5000份,接受现场咨询60余人次,进一步拓宽了宣传范围,提高了群众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二是强化以考促学。针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法治素养测试,内容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参考人员将测试作为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重要机会,检验自己的学法用法成果,测试参考率、优秀率达100%。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法律资源运用不够充分。作为综合性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部门,我委承担着大量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意见建议的任务,这就需要保证充分研究论证的同时做到程序合法合规。委内虽然定期与法律顾问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并且已培养2名公职律师,但在实际工作中,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案件讨论以及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普法宣传的频次还较少,对于哪些类别的工作需要引入公职律师参与也不明确,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员、资源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出现法律顾问介入执法程序较晚,难以深入,“预防”和“把关”作用发挥有限。

(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是适应新发展阶段推动企业安全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着力破解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仅就我委牵头的能源安全专线,执法涉及面就非常广,法律规定条款专业性也非常强,在具体应用中需要非常扎实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储备。执法整治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经自查,执法人员对于能源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的相关实体和程序规定的学习和领会还不够充分,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有待提升,“谁执法、谁普法”的宣传教育力度还有待加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和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继续深化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全面审视工作成效,补齐工作短板,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发改力量。

(二)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各类人才法律培训,拓宽干部人才法律视野,提高学法用法水平。探索多种法律知识培训方式,增强法治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健全考核和评价体系,不断提升全委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水平。

(三)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八五”普法,丰富普法手段与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通过宣传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热点法律案例发布等形式,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吸引力和实效性。利用新媒体技术丰富普法形式,加大干部职工的参与度,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水平。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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