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对201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56件,宣布失效5件,废止13件,修改1件。其中:
一、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印发促进煤炭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发改能交〔2007〕1486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电力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交〔2011〕1121号)、《关于申请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地环〔2011〕1310号)、《关于印发<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重大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蓝色经济〔2012〕103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村民自主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农经〔2012〕1659号)。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9号令及我省贯彻意见的通知》(鲁计重点〔2001〕857号)、《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和基本建设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后引进设备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计外资〔2002〕776号)、《山东省推进食盐流通现代化实施方案(鲁发改经贸〔2007〕1533号)》(鲁发改经贸〔2007〕15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鲁发改农经〔2009〕1144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风电建设和市场秩序的通知>的通知》(鲁发改能交〔2009〕1437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调整新增山东省重点服务业城区园区和企业名单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10〕145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发改办〔2010〕1691号)、《关于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鲁发改外资〔2011〕1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发改经贸〔2011〕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外商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12年修订)>的通知》(鲁发改外资〔2012〕1665号)、《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3—2015年)>的通知》(鲁发改社会〔2013〕237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鲁发改法规〔2014〕300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6〕583号)。
三、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发改审批〔2011〕14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