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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2026年临沂城区非采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4

临发改价格〔2026〕179号


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2号)和上游天然气企业2026年非采暖季供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变动情况,决定调整临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4月1日起,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由3.98元/立方米调整为3.83元/立方米,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在此期间,如再遇国家政策进行气价调整,仍按联动机制进行同向同幅调整。

二、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天然气价格宣传工作,妥善处理价格退补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三、《关于2025-2026年采暖季临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5〕370号)同时废止。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