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优化轮胎铸造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针对部分轮胎、铸造项目因产能、能耗等指标制约无法落地问题,5月20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根据专题会议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关于优化轮胎铸造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送审稿),提出了高端轮胎铸造项目标准,形成了《山东省高端轮胎铸造项目发展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了协会、企业和各市意见建议,并公开向社会征求了意见,完成了部门会签,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于8月3日经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8月4日省委常委会第72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有四方面内容。一是支持高端。对新上高端轮胎、铸造项目,不再执行产能、能耗、碳排放替代政策,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加强窗口指导,防止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同时,从投资体量、产能规模、产品品类、工艺设备、能效水平、环保水平、数字化水平等维度,明确高端轮胎、铸造项目标准,发布高端项目目录。不在目录范围内的,一律不得建设。二是提升中端。对存量轮胎、铸造项目,加快推动能效、环保、质量、数字化改造提升。重点是推动能效改造提升,根据省里制定的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制定实施能效改造提升方案。三是淘汰低端。对不符合安全、环保、技术等要求的项目,2021年以来产能利用水平连续2年低于20%的项目,无法整改的违规项目,以及低于能效基准水平仍未制定改造提升方案或无法改造提升的项目、没有能效数据且无法核算的项目,由各市梳理制定退出项目清单,确保产能总体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四是集群化发展。依托龙头企业,推动轮胎、铸造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产能和要素资源向优势企业、核心地区集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深度互联与协同响应。同时,聚焦铸造加工、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高端铸造中心,提高本地产品供给能力。
三、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一是守牢落实国家政策的底线,新上高端轮胎、铸造项目不再执行产能、能耗、碳排放替代,但仍需要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污染物排放替代。此外,新上项目,要使用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煤炭等能源。
二是轮胎、铸造仍按“两高”行业管理,新上项目需履行窗口指导程序,不在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即使履行了“五个减量或等量替代”,也不得建设。
三是各市要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梳理制定落后低效铸造项目退出清单,合理控制产能规模,新上项目窗口指导将充分考虑清单制定和落后产能退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