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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促进轮胎铸造行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项目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1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针对我省轮胎、铸造行业产能过剩、“小散乱污”、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2022年1月,我省将其纳入“两高”范围管理(国家层面未纳入“两高”管理),大力推进落后产能退出、高端项目建设、能效水平升级,有力提升了行业整体发展水平。随着发展形势变化,国家逐步调整优化“两高”管理政策,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建设”调整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建设”,将能耗从“总量、强度双控”调整为“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据核查,轮胎、铸造行业能耗总量占我省“两高”行业能耗总量的比例不足5%,对节能减煤工作影响较小,当前将其从“两高”范围调出,有利于破除“两高”身份带来的不利影响(比如融资难),进一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此,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轮胎铸造行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了16市、省有关部门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已完成部门会签、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形成本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四部分内容:一是明确轮胎、铸造项目不再作为“两高”管理,但新上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符合高端项目标准要求,同时将窗口指导权限由省级下放至市级(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二是加强产能管理,各市要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将产能总体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营造行业良好发展环境。三是强化项目监管,各市要督导项目依法依规建设,组织项目投产验收,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以铸造名义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等行为。四是及时报送项目信息,各市要将新建项目情况、落后产能退出情况、能效改造提升情况,及时报告省有关部门,便于动态掌握全省情况,针对性采取工作措施。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轮胎、铸造项目不再作为“两高”管理,但存量项目仍需进行能效改造提升,特别是对于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企业和项目,要按照规定时间改造提升到位。


信息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