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境外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发改外资〔2018〕251号),自3月1日起施行。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内容:
一、 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二、 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三、 新闻传媒
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
(一)房地产
(二)酒店
(三)影城
(四)娱乐业
(五)体育俱乐部
(六)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