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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解读之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发布时间:2019-06-19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耕地和其它农用地,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城乡建设,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的同时,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有改善。

20162月,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加大对贫困地区增减挂钩指标支持力度,并逐步落实到项目区,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的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20174月,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流转使用的范围扩大到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2018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明确“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由国家统筹跨省域调剂使用。同年7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 进一步明确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有关要求。

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收益,应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资金,切实做好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