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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5-20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发展改革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凝聚思想共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学习总体安排。组织全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确保我委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两次召开党组会扩大会议社会信用立法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切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委党组明确要求,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法治建设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主任亲自抓,政策法规处为牵头处室,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其他相关处室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工作任务清单》,细化任务目标、责任处室、关键节点和完成时限,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我委出台的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内部协调、督促检查等三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加快推进发展改革立法和制度建设

(一)加强对全委立法工作统筹谋划。严格执行我委立法程序规定推进立法工作规范化运行。加强与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沟通协调,统筹安排立法工作积极申报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规划和省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委牵头或参与的《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5项立法列入省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

(二)集中力量突破重点立法。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企业投资、社会信用等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相继出台实施《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二审

深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认真执行我委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形成起草处室自查和政策法规处复核的审查机制,确保我委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今年以来3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40件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在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同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今年以来,开展了次定期清理工作,最终规范性文件保留193件废止9件配合省委办公厅,对我委负责起草的34件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提出继续有效30件,废止3件,宣布失效1件的清理意见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梳理向济南、青岛、烟台3市下放第二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共63项省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会上研究决定,拟将63项省级权力事项下放范围扩至16按照会议精神,再次征求16市和有关省直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已将《关于将拟调整由济青烟实施的6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扩至16市意见征求情况的报告》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审定后实施。

(二)扎实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今年8月以来,采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参照国家委托第三方机构的评价方式,组织开展了第三次营商环境评价,同步对全省16个市、137个县(市、区)和32个开发区进行评价,旨在摸清全省营商环境现状,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改善提升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评价数据分析、计算得分、撰写报告阶段,计划12月底前完成

(三)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出台了我委《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流程再造暂行规定》,对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程序进行流程再造,采取“容缺受理、平行预审、合规审批”的方式,将办理承诺时间由14个工作日至7个工作日。参与制定《山东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指导意见》,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作出有益探索。创新优化政务服务,完成6类事项上网运行和“阳光审批勤廉发改”电子政务系统、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融合,努力解决“推、拖、绕”等群众办事的痛点。

(四)着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实效。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效能。编制《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山东省发展改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设计了监管制度体系。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监管工作实施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我委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专项名录库。“一单两库一细则”基本框架体系已基本建设完备,并按程序全面运转。

(五)务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公开水平大幅提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用数据达到15.3亿条,“信用中国(山东)”官网已公示全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883万条,公示全国信用“红黑名单”信息230万条。信用联合奖惩逐步深入,省直主要业务部门已建立起“红黑名单”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达51个。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再创佳绩,青岛市获批第二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加上首批的威海、潍坊、荣成三市,目前我省共有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4个。

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委办公会议讨论之前,都先进行合法性审查;所有代省委省政府起草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应先经合法性审查初审后再上报,切实把好依法决策关。

(二)扎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根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变化,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二是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水平。三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按照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机构改革要求,将我委行政处罚事项由原来的3项调整为12项,对于行政处罚程序裁量基准均作出明确规定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重点领域栏目设置,及时公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信用信息、重大项目、价格收费等群众关切的政务信息。通过委门户、新旧动能转换、信用山东等相关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500多条,答复信息公开申请313件。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各类新闻发布活动共18场

)妥善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建立立案通报、反馈提醒、建议整改和主动调解等协同制度,坚持以案说法、以案学法,使案件的办理过程成为生动的法治教育过程,起到了“办结一案、规范一面、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13起,行政诉讼2起,行政争议均得到妥善化解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签约了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组织其深度参与行政争议解决、行政执法规范、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外脑”作用。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明确普法重点任务,建立普法责任制制定了我委2019年度重点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11项重点普法工作的责任处室、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普法任务落实到位,均已顺利完成编制我委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梳理了40项普法内容,明确了普法职责和具体任务,形成了各业务处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委领导带头学法,强化处室主要负责人法治学习责任。组织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为主旨展开集体学习研讨组织全委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宪法等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要求将宪法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的领导专家来我委分别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山东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开展法治机关建设专题讲座,干部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在我委办公楼大厅屏幕,滚动播放深入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宣传标语,印制“绿色发展 节能先行”宣传品,在我委及其他省直机关等办公场所张贴。

(三)面向社会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利用节能宣传周开展《节约能源法》《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宣传;组织青年志愿者,在泉城广场设立节能减排宣传咨询台,现场讲解节约能源、循环经济相关知识;通过平台向市民发送节能宣传周公益短信,倡导机关工作人员和市民,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杜绝浪费,共同营造节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良好社会氛围。在政务大厅窗口,向项目申请人解读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有关内容。及时回复信访件及线上有关事项的咨询,线上线下为申请人做好价格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做好了相关普法工作。

下一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提升法治素质水平,为推动我省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促进“四新”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