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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招投标市场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17-11-28

沂南县发改局承担着指导和协调沂南县招标投标工作的职责,近期,我局分别与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住建局招标办就招投标市场基本情况进行了对接,现将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招标办招投标开展情况

沂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2016年全年共办理建筑工程项目报建45项,总面积121.43万平方米,总造价约11.75亿元;房屋建筑工程招标56项,总面积97.12万平方米,造价7.84亿元;市政工程招标17项,造价1.01亿元;大宗货物采购招标8项,造价3425万元。

2016年度处罚违规招标项目1项,处理招标代理机构一个,罚款1万元,并在行业范围内进行通报;纠正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违规确定招标方式等行为12起;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份,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开展情况

2016年,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交易254个项目,成交金额26.08亿元,节约金额4.57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78个,交易额5.05亿元;政府采购项目82个,交易额3.048亿元;PPP项目3个,总投资额14.35亿元;土地使用权出让68个,交易额3.57亿元;国有产权交易4个,交易额0.06亿元。

三、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情况

按照鲁建规范〔2016〕1号文件要求,对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化一体平台报送基本信息验证合格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进入沂南县开展业务的,一律不另行设置其他前置条件。各代理机构在市招标办办理项目信息登记后,将“临沂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项目信息登记表”交住建局招标办即可开展招投标活动。截止2016年底,可在沂南从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共计70家。

四、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

1、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使得更多的建筑企业、中介机构进入我县建筑市场,给我县招投标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和新的问题,特别是一些非国有资金项目,可以自主招标的,个别建设单位和中介机构误认为是随意招标,但是,自主招标不是违法招标,必须仍在主管部门的监管下进行。

2、在招标方式的确定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财政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必须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然而,一些建设单位,想尽办法规避公开招标。

3、现有交易市场存在的通病,施工单位为减少竞争,相互之间串通投标,对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违规操作,由于受市场放开和法律法规限制,没有法律依据和更好的评标办法杜绝围标串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