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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价格认定信息化建设的形势和重要性

发布时间:2019-10-29

当前,全国价格认定系统信息化建设方兴未艾。据了解,全国有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及常州、大连、柳州等市相继建立了价格认定业务信息化系统。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价格认定一体化应用平台,极大地提高了价格认定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拓宽了思路,增强了加快推进我省价格认定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我市价格认定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我市专门对价格认定信息化建设应用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地信息化系统建设的主要做法

从国内来看,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价格认定业务工作的新要求,推进全国价格认定系统信息化系统建设,今年国家又建立了认定综合业务平台。该业务平台以国家发改委认证中心“三个文件”为指导,建设全面覆盖价格认定业务链的应用系统,系统包括三涉案件、基础管理、信息采管、公共服务、统计分析、系统管理和移动应用八个分系统。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是覆盖国家、省、市、县4级价格认定机构业务平台,针对全国各地机构的人员组成不同,系统支持灵活配置,提供事项受理、文书签发、文书内容、文书模板、测算模型、预警阈值的配置。事项办理全程跟踪管控,事项办理一目了然。国家应用平台的成立,解决了各地价格认定系统分割的模式,全国价格认定系统整合为一。在全国价格认定综合应用平台中,三涉案件系统是主要板块。三涉案件系统覆盖涉案、涉税、涉纪等价格认定、复核相关业务。三涉案件分系统实现了价格认定业务的全流程管理、流程涵盖提出机关的协助事项申请,价格认定机构受理、办理、出具结论书、归档。三涉案件系统主要包含事项录入、拟办建议、受理审核、人员指派、事项办理、内部审核、启动集体审议、线上集体审议、文书拟稿、文书在线编辑、文书审核、文书签发、文书送达、一键归档、低档管理、预警管理等功能。预警管理有协助书预警、量刑点预警、多头预警。通过系统帮助价格认定人员进行风险把控。

从其他省市来看,江苏省价格认定局开发的江苏价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以互联网和原江苏省发改委电子政务系统为基础,构建了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的网络办公、服务体系。该系统具体由一库、一网和两个系统组成,即:商品和服务价格数据库、价格认定网、价格认定业务应用系统和安全系统。商品和服务价格数据库是由一个强大价格数据库支持,建立适合价格认定工作需要的商品和服务分类标准。定期采集、更新、公示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价格认定人员可以在数据库里方便、快捷地完成价格认定标的价格的咨询、调查。江苏价格认定网由江苏价格认定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外网”)和江苏价格认定网协同办公平台(以下简称“内网”)两部分构成,外网面向广大社会公众,全面反映机构、人员的执业业绩和诚信记录等方面的内容,开通价格评估机构、价格评估人员查询系统,价格认定机构、人员查询系统等。内网面向全省价格认定机构内部工作人员,是认定机构成员办公、交流的平台。省价格认定局与各市县(区)价格认定机构间实现网上公文往来,建立材料报送系统,业务指导,自动汇总,分析各地材料报送情况,各价格认定机构之间、机构与人员之间、人员与人员之间工作交流顺畅的网络联系渠道。价格认定业务应用系统是对应价格认定业务,建立相应的业务处理系统,是在价格认定网络上运行的价格认定业务软件,通过计算机网络流程,形成完整的价格认定业务网上操作系统。铜陵市、马鞍山市价格认证中心开发了涉税价格认定系统、涉案价格认定系统等价格认定业务软件,通过建立内部局域网,实现了价格认定业务工作的网上规范化操作和信息的互联互通。铜陵市、马鞍山市与所属县区目前没有实现联网。

从临沂市来看,5月27日至30日,经委领导同意,市价格认证中心派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学习全国价格认定系统的应用操作。6月份邀请省中心杜主任,对全市的价格认定业务骨干进行了专题培训,我市价格认证人员对全国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有了全面的了解和学习。在全国价格认定综合应用平台知识在线答题活动中,我市表现优异,有一人得95分,其余都是100分。

二、信息化系统的主要作用

从调研情况来看,建立价格认定信息化系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作用:

一是风险防控,提高效率。山东省中心的价格认定一体化平台通过价格认定业务软件预设限时办案天数,自动信息提醒,催促办理,提高了案件办结效率。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在价格业务应用系统,预设价格认定案值预警,案值达到在预设案值警戒线附近,软件就会自动警示提醒认定人员,提高了全国价格认定机构、人员的风险防控能力。同时,信息采管系统覆盖全面,为标的价格的检索和使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一方面,通过人工采集、协议采集和互联网定向采集充实标的数据,其中,互联网数据借助爬虫技术,定源抓取价格数据,目前累计入库价格数据已达到170万余条。另一方面,借助基础业务数据管理、内部业务数据采集、基础物品类别编码管理、商品价格检索等功能,大大提高了查询效率。

二是规范行为,提高质量。价格认定综合应用平台系统软件进行了内部分工管理,包括:案件流程化、程序化作业,自动进行数字计算,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逐级审批,数据自动储存等,统一了价格认定程序和文书格式,规范了价格认定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防止了人为差错,为办案机关提供了可靠的优质服务。

三是整合数据,信息互联。国家发改委认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国价格认定机构联网,系统在统一价格认定程序和规范行为的同时,还实行了上传备份电子档案、案卷调取、业务指导、专家库等,为下一步价格认定案卷调查、大数据分析和辅助决策夯实数据基础,充实全国价格认定业务历史库,增强全国业务数据及价格数据的汇聚、整合利用,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和各级价格认定机构的工作需要。

三、我市价格认定信息化建设的初步打算

价格认定机构承担着依法协助国家机关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行政职能,必须顺应“互联网+”的发展潮流,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实现工作方式的转变、管理模式的转变。作为市级价格认定机构,需要统筹规划全系统信息化工作的发展方向。为此,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学习使用

以国家价格认定综合应用平台推广为契机,组织全市认真学习。按照国家发改委开展的价格认定应用能力提升年活动的要求,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国家培训,邀请省中心领导对全市进行培训。印发《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手册》下发全市,人手一册。在全市兴起学习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系统应用的氛围。认真组织全市价格认定系统参加国家发改委认证中心知识在线答题,并取得优异成绩。按照国家要求,按时启动价格认定综合应用平台,指导督促全市按时启动并应用新系统办案,并及时跟踪指导。成立调研组到县区调研,将各县区价格认定综合应用平台应用过程的存在的问题,好的经验做法进行集中汇总,并在全市进行推广。

(二)加强各县区价格认定机构网络硬件建设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现代化系统工程,需要市、县(区)发改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做好价格认定综合应用平台相关设备的配备工作,为实现价格认定网络互联互通、网络办公打好基础。保证价格认定综合应用平台按时启动且正常运行,要提出单位与价格认定机构通过网上对接,实现不见面,办成案。

(三)加强提出机关网上提出端应用的培训

为尽快熟掌握网上提出、在线办理、移动办公等功能,需要加强对提出机关办案人员的培训,熟练进行价格认定综合应用平台的各项操作,争取提出机关办案人员与价格认定人员的培训,做到对价格认定综合应用平台的网上提出运用自如。

(四)推动APP应用,实现办公移动化

价格认定的工作内容决定了业务人员需要时常驻留一线,深入市场进行调查,APP移动端数据和PC端数据同步,可实现随时随地移动办公。该APP具备实时上传手机中的文档、照片等文件,并记录调研时间、地点、被调查人等信息的功能。手指轻轻一点,“现场勘验”、“价格采集”、“照片传输”、“网上审核”等环节将实现价格认定“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