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临发改高技[2019]15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临沂市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各县(区)主管部门及市直有关部门初审和推荐的基础上,临沂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临沂市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申报受理工作,经专家评审,初步提出了拟认定的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邮寄地址:临沂市发改委高技术科(建议使用EMS)。
附件:2020年临沂市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