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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发展改革委 多形式多方式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27

调解价格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机构改革后政府赋予发改的一项重要职责,为了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临沂市发改委采取措施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按照委党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情况的通知》(法发[2019]32号),全市上下认真学习,领会通知内涵,把握精神实质,在委党组的关心支持下,价格认证中心配备了“价格争议调解室”、办公设备,且工作经费全部财政拨款,保障了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求各县区结合县区实际,本着“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积极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

二、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为了更好的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全市纳入临沂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24号)、《山东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争议联合调解机制实施方案》,并将建立价格争议联合调解机制列为临沂市市域治理创新项目。为了更好地推进方案实施,经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委主要责任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价格认证中心全体人员为成员的“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争议联合调解机制实施方案推进领导小组”,按季度上报价格争议联合机制建设推进情况。

三、党建业务,同步推进。价格认证中心全体人员借到社区参加党建活动之机,发放宣传材料,向社区群众讲解价格争议调解法律法规,耐心解释价格争议调解的好处、作用。将价格争议调解的案例、视频进行整理,制作课件上报党建科,参加“问政临沂节目”问答,提高价格争议调解的知名度。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大力宣传,让大家知调解,用调解。

四、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按照流程再造的要求,优化价格争议调解流程,制作“价格争议调解流程图”,将争议调解文件、流程图挂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方便群众查阅。价格争议调解申请实现开通网办途径,申请人如有诉求可在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网站的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系统或临沂市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平台直接申请,采取“线上申请、线下办理”的方式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按照全市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的有关要求,将格争议调解的承诺办结时间由45个工作日压减为2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价格调解的效率。

五、转变方式、下沉基层。为方便群众,接到当事人申请后,价格认证中心将根据案情及当事人身体状况决定调解地点。如果案情复杂,认证中心将在前期做实各项工作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一方行动不便,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近进行调解。上半年:认证中心到莒南调解两件矛盾,其中一件是多年的上访钉子户遭火灾引发的矛盾纠纷;到兰陵调解一件因亲兄弟俩打架引起故意毁財的矛盾纠纷;在认证中心调解室调解一件经开区的因火灾毁灭工厂投诉未果而引起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