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炼化、焦化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电力企业执法监察的通知>的通知》和《2021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5月至8月份对我市炼化、焦化和电力企业开展节能专项执法监察,为圆满完成本次节能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节能监察支队5月17日下午召开了“关于对炼化、焦化和电力企业开展节能专项执法监察”的培训会。
会议宣贯了本次节能专项执法监察的省和市相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对部分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了培训学习和讨论交流,对企业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答疑。
通过本次学习培训提升了相关企业对本次执法工作的认识,理清了思路,明晰了要求,为下一步开展好本次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本次集体会议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控制与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