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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临沂市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指导方案》,明确试点补助资金项目范围、项目要求、补助标准等。
对符合条件的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贴,街道(乡镇)新建1处符合条件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补助50万元,对设立长者顾问点的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处给予2万元的开办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