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底,临沂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提交了三起涉黑涉恶的非法开采河砂案件,两起案件的认定基准日是2011年12月,一起案件的认定基准日是2017年4月,时间非常紧急。
接到协助书,市中心审理小组认真审核完材料后,第二日就指派四名价格认定人员顶着烈日奔赴现场进行实物查验。盗挖现场河砂已被盗走,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填埋,有裸露的河砂。我们比对了河砂的质量、盗挖河砂的位置,盗挖河砂的方量是根据提出机关提交的山东省矿产勘测部门出具的技术报告确定的。目前盗挖现场附近正在修高架桥,立桥墩根基挖出的河砂堆积如山,和提出机关提交的河砂质量基本一致,属于多年河床沉积的黄砂,挖出来就能用于建筑施工。
现场勘验完之后,认定小组人员就分头展开市场调查,调查了临沂市各大建筑公司、搅拌站、商混公司、沙场、做河砂案件较多的县区等等。在大量市场调查的基础上,中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了筛选、整理、测算,又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两次集体审议,经综合分析,最后得出结论。
连续几天的奋战,三起涉黑涉恶案件圆满完成,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对我们敬业、认真的态度非常满意,对我们高效的工作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