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弘扬社会文明风气,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3月26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在“双报到”社区后园社区进行,党员干部积极走进社区群众身边,发放《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小册子,向群众详细解读《条例》明确禁止的行为,耐心回答群众疑问,倡导并鼓励群众自觉遵守《条例》要求,在日常行为中做《条例》的践行者、引领者、示范者和推动者。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文明新风尚,引导社区居民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文明行为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