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是人口大市,老龄人口多,全市60岁以上人口208.7万,占总人口的18%,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十分迫切。
近年来,临沂市全面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深化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医养健康产业,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实现养老服务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目前,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4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智能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一、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不断优化医养融合发展环境
强化顶层设计,科学谋划发展。近年来,临沂市将推进医养融合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把医养融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夯实了政策基础。
强化资金扶持,加大倾斜力度。坚持把医养融合机构建设作为重点扶持领域,市级财政将医养融合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提高了20%。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7625.8万元。同时,坚持规划先行,不断完善服务网络。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731处,其中医养融合机构76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56处、农村幸福院1266处;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已覆盖12县区。
强化人才培养,壮大养老服务队伍。把养老护理人才培养作为推动医养融合发展的重中之重,设置大中专毕业生入职补助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补助,吸引医护人才加入养老服务队伍。实施养老护理员万人免费培训计划,共培训养老管理服务人员3874人次、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2.2万余人次。
二、统筹规划布局,构建服务网络,健全医养融合体系
坚持高点谋划,切实做到深度合作、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合力推进。将医养融合发展纳入全市健康产业大格局,合理布局各类医养融合机构,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资源有机融合。突出特色,发挥我市山氧水疗胜地、宜养宜居之城优势,大力发展避暑休闲、田园观光、温泉疗养、书孝文化等养生养老产业,积极争创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市,打造医养融合服务品牌。
在机构医养方面,以市老年养护院为龙头,着力打造市荣军医院老年公寓、临沂凯旋老年养护院、兰陵县康华社会养老护理服务中心等一批大型医养融合机构,重点服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实现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在社区医养方面,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完善提升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管、慢性病疗养等功能,打造社区综合医养服务中心。在居家医养方面,发挥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桥梁作用,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高龄、独居、失能居家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健康巡诊、家庭病床、康复护理等上门服务。
做好制度衔接。对设置床位超过50张、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养老、医疗机构,民政、卫计部门依据相关政策分别给予设立许可或登记备案,降低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医养融合机构的制度性门槛。
三、健全机制,规范发展,不断提升医养融合服务质量
健全学历教育机制。在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养老服务和管理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学历教育,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健全人才培训机制。依托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定期对养老护理员实施专业技能培训。健全补助激励机制,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强行业吸引力。
提升医养融合服务质量方面,推进医养融合服务标准化建设,探索出台通用基础标准、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标准、支撑保障标准和老年人用品标准等一系列地方标准,建立统一明确、操作性强的行业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老年人能力评估和医养融合服务需求评估,不断提升医养融合服务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强化服务市场监管。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建立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医养融合发展新机制。指导医养融合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改善服务质量,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严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完善医养融合服务等级评定、信用评价、绩效考评和举报投诉等制度,建立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