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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02

为推动全市服务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我市出台了《临沂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聚焦5个方面,出台了20条政策举措。

  围绕减税降费,提出4条政策举措,包括:全面落实国家税收扶持政策,加大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值税等减免力度;免征中小微企业部分社会保险,缓缴经营严重困难企业部分社会保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类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减免或减征半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3个月租金,对存在支付困难的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同时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主动为租户减免房产或土地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围绕援企稳岗,提出5条政策举措,包括:社保费部分返还;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政策;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推行服务业职工在线职业技能培训。

  围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出4条政策举措,包括:加大对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零、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降低企业担保费率;加强应急转贷基金使用,服务业企业应急转贷费率由每日0.08%降低至0.06%;加大服务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服务业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围绕服务保障,提出7条政策举措,包括:加强交通运输保障;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及减免责任险;强化服务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保障;强化服务业企业通信保障;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服务业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单位和个人5%。

  此次出台的每一项政策举措,都明确了责任部门或责任单位。政策发布后,各责任部门或责任单位将按照政策内容做好细化落实,确保有关企业、市场主体能够尽早享受到相关政策,尽快恢复发展的动力,回归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