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专题活动
交流互动
政务服务
关于调整临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临发改价格〔2021〕377号
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临沂城区管道天然气价格和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19〕164号)和上游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动情况,经过测算和综合研究,决定调整临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为3.9元/立方米。自2021年11月1日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严格执行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