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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标准化“农产品成本联合调查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各农调县发展改革局、人保财险支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标准化“农产品成本联合调查站”建设工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人保公司《关于开展联合调查站建设深化“农本+农险”战略合作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3〕926号)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全省三大主粮成本调查县:费县、临沭县、莒南县、沂水县、郯城县。

全省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成本调查县:兰陵县、费县。

二、建设标准

(一)站点设置。根据农产品成本调查品种,结合农业发展规划,由县发展改革部门与人保财险县支公司协商,在现有人保财险乡镇农村服务网点设置“农产品成本联合调查站”。各县根据主粮、特色农产品情况,按照自然条件、种植面积、总产量等指标,选取能代表全县生产情况的乡镇作为联合调查点。各品种调查样本要结合本县情况,按照“一县三点九户”的要求进行布局选点。

(二)人员配备。每个联合调查站设置负责人1名,联合农调员1-2名,原则上聘请人保财险现有农网服务人员作为联合农调员;农调户要选择文化水平高、责任心强、能够代表本类型水平的农户,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承保户中选择;每品种应尽可能达到“三点九户”数量要求。

(三)硬件要求。联合调查站优先选择辐射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人员队伍强的三农营销服务部,其办公面积、工作制度、办公设备、站点门楣、站点标牌、工作证等硬件设施,按照鲁发改成本〔2023〕926号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联合调查站的建设和日常运行保障,纳入各县人保公司三农营销服务部建设管理。

三、成立市“农产品成本联合调查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广强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袁 飞 人保财险临沂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邵长练  市发展改革委科长 一级主任科员

       张 伟    市发展改革委二级主任科员

   姜 辉    人保财险临沂市分公司农险部经理

   庄 园    人保财险临沂市分公司农险部主办

   米玉芹   费县发展改革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 力    人保财险费县支公司副经理

   王 涛    临沭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高国营   人保财险临沭县支公司副经理

   赵广彬   莒南县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 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主任

   沙 娇   人保财险莒南县支公司副经理

   赵 克   沂水县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 一级主任科员

   张宗鑫   人保财险沂水县支公司副经理

   杨一强   郯城县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庄 磊   人保财险郯城县支公司副经理

   沈庆华   兰陵县发展改革局一级主任科员

   秦军华   人保财险兰陵县支公司副经理

四、整体建设方案

(一)压实各级责任:各县制定整体建设方案和监督实施,设立专门调查团队,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联合调查站建设工作。

(二)确定调查对象:根据市场需求和农产品特点,确定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制定调查方法:根据农产品成本调查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科学的调查方法和技术路线,确保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四)建立数据分析系统:建立专业的数据分析系统,对采集到的农产品成本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挖掘,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有力支持。

(五)制定质量保障措施:制定严格的质量保障措施,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调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六)培训专业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准确。

(七)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部门、人保财险公司及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农产品成本联合调查站的建设和发展。

五、工作要求

请各县发展改革局、人保财险支公司加强沟通联系,精心组织加快推进。各县发展改革局要协助人保财险支公司做好农调户选取工作;人保财险各县支公司要做好联合调查站、联合调查员及所属农调户的日常管理和保障工作;发展改革局和人保财险各县支公司要共同做好联合调查员及农调户的业务培训工作。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