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2-000019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2-05-31
 文  号  临发改资环〔2022〕14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

关于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动态调整的通知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

关于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动态调整的通知

2022-05-31   作者: 点击数:  

临发改资环〔2022〕149号


各县区(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动态调整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2〕41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山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实施方案(2019-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各县区要立足实际,聚焦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和缺口,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容量、技术标准等因素,按照城乡统筹、区域共享、适度超前、统筹推进的原则,精准谋划“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调整完善中长期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库。

二、调整内容

(一)新增项目

1.项目所在区域无法满足“十四五”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需求,存在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缺口。

2.“十四五”期间确定动工建设,已启动前期工作,建设规模、装机容量、处理能力、建设周期等内容明确的项目。

3.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依靠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尽量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或采取产业园区选址建设模式。

4.项目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调出项目

1.因建设条件无法落实,不能按计划开工建设的项目。

2.因市场环境、建设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已开工建设但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计划投资不能有效实施的项目。

3.项目单位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企业经营、环境保护、社会信用等方面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

(三)变更项目

已列入《方案》规划布局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规模等发生变更,且已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对项目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三、调整程序

(一)县级申报。各县区负责提出调整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明确建设规模、装机容量、处理能力、手续准备、建设周期等内容。

(二)市级审核。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从产业、规划、土地、排放等方面,对各县区调整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全市项目清单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涉及面广、投资额大、群众关注度高,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调整工作,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科学测算,合理布局,实事求是提出调整项目清单。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县区要严格按照项目动态调整的程序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加强评议审核,尊重群众意见,确保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项目审核。各县区要加强对项目的审核把关,对建设规模、实施条件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论证,确保项目关键信息真实有效、能落地实施。拟项目调整申请报告以部门联合行文方式于5月29日下午17时前报市发展改革委资源环境科。

联系人:袁广野;联系电话:8727793。


附件:1.拟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汇总表.wps

          2.拟调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汇总表.wps

          3.拟变更项目信息汇总表.wps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上一条: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临沂市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2022年临沂市迎峰度夏有序用电用户轮停方案》《2022年临沂市电力可中断负荷需求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临沂市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促进工业平稳增长 推动加快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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