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鲁发改价格〔2021〕1059号)、《临沂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16〕44号)等文件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水利局及各县区共同核定了全市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用水价格。
根据省水利厅公布的大中型灌区名录,全市共有大中型灌区71个。其中骨干工程农业用水价格由市核定公布,末级渠系和终端农业用水价格由县区核定公布。
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根据省定价目录和省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综合考虑我市水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核定了全市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用水价格。
12月12日—12月19日,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各方意见建议。之后,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共同印发了临发改价格〔2022〕369号《关于明确我市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用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