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4-000000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3-12-2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解读:《关于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解读:《关于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3-12-22   作者: 点击数:  

一、制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政策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18〕94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二、我市现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2005年12月15日,原市物价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印发了《临沂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临价费发〔2005〕227号)。收费标准:(一)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按出院者实际占用床位日数收费,标准为每床位每天1.8元。(按取费标准定级)。(二)一级医院、门诊部、卫生院按照规模等级收取固定费用。一级医院按900元/月收费,门诊部按600元/月收费,卫生所按30元/月收费。(三)除(一)(二)条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如疾控中心、血站、妇保院(妇保站)等产生医疗废物按重量收费,每公斤0.5元。2006年1月1日执行。

2009年12月3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定点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字〔2009〕153号)。医疗垃圾处置费征收标准在新的医改政策未出台前,按省物价局《关于医疗固体废物处置收费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3〕118号)执行,每天每个床位按2元标准收取。此收费标准一直执行至今。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医疗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建设的通知》(鲁环便函〔2022〕626号)要求各市建设焚烧处置设施,降低环境风险。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方式为焚烧法,与蒸煮、干化学法工艺比较,焚烧法的处置效果和环保效果最好,但成本也比较高。与省内同为焚烧处置工艺类型的地市相比,我市收费标准与淄博市同居最后一位(淄博市也已启动调价程序)。

三、收费标准调整原因

1、国家、省和市对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和提升改造、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调整都做了明确要求。

2、我市收费标准为2005年制定,十几年来企业运行成本明显上涨,人员工资、收集、运输、处置等费用增加明显。现行收费标准一直未做调整。

3、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明确,“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作为医疗成本,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予以合理补偿”。我市分别于2012年、2017年、2022年三次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但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一直未调整。

四、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企业成本监审情况

我委委托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临沂分所对永洁环保公司医疗废物处置成本情况(2019年-2021年)进行了测算,按照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临沂永洁环保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理提升改造项目标准的批复》(临审服投资许字〔2020〕11078号)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临沂永洁环保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理提升改造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说明》对成本的影响情况,成本测算情况为:按床位成本为2.55元/床日(二级以上医院,含税);按重量成本为3.31元/公斤(含税,下同);一级医院1112.72元/月;门诊部726.27元/月;诊所40.19元/月。

五、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确定

根据成本监审情况和有关规定,经与市卫生健康、市生态环境、市医保部门研究,拟定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为:二级以上医院按床位2.6元/床日,按重量3.8元/公斤,由医院自愿选择收费方式;一级医院2.2元/床日;门诊部750元/月;诊所45元/月;疾控中心、血站等按重量3.8元/公斤。

六、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到期后根据企业运营成本等情况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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