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6 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2026 年版)〉的通知》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规范失信惩戒措施,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印发了《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6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6年版)》。
此次印发的《目录》和《清单》是对2025年版的更新与完善,其中《目录》纳入登记注册基本信息、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等13类公共信用信息;《清单》所列失信惩戒措施包括三类共14项。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山东分行转发通知要求,为抓好全市范围内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通知。
二、政策目的
本通知的制定,旨在从操作层面细化上级文件要求,着力解决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不规范、惩戒措施实施边界不清等问题,进一步夯实信用监管基础,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主要举措
围绕上级文件的落地执行,本市将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规范信用信息归集管理。针对信息归集环节,明确要求按照上级目录确定的边界操作,将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归集入库。同时建立常态化的数据核验和问题反馈机制,对数据质量进行持续管控。
(二)明确失信惩戒执行边界。针对惩戒措施实施环节,强调必须以清单为依据实施约束,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
(三)清理规范企业信用评价。按照国务院关于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对已开展的企业信用评价事项进行全面摸底,对不符合全国统一规则的评价行为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