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2-000013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2-06-16
 文  号  临发改区域〔2022〕3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220号《关于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助力临沂专业园区提档升级的议案》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220号《关于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助力临沂专业园区提档升级的议案》的答复

2022-06-16   作者: 点击数:  

臧文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助力临沂专业园区提档升级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我市出台的《临沂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中,体现了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该办法有效期3年,现已到期。2022年2月,临沂市政府印发了《省政府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贯彻落实分解方案》(临政发〔2022〕2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推动2022年全年“提水平、开门红”《临沂市总部机构招引激励政策》工作方案》(临政办发〔2022〕2号),均明确要求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为发挥总部机构在产业聚集、消费升级、人才吸引、资本汇集等方面的作用,引领总部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多次沟通研究,形成了《临沂市总部机构招引激励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初稿,结合省级政策修订后印发实施。

同时,为贯彻落实省相关工作安排,我市各县区(开发区)已开展总部经济内资总部企业(机构)摸底调查工作。目前,省发展改革委已下发《山东省支持内资总部经济发展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后待印发实施。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省、市有关招引激励政策和发展奖励政策,大力引进一批500强企业、央企、行业龙头企业投资的实体项目及企业总部和区域性总部项目,同时,注重在引进奖励、成长激励、人才保障、办公用房租赁、专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进一步改善总部企业运营环境,助力专业园区提档升级。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上一条: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35号《关于支持沂水县建设市域副中心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A20220237号《关于支持临沭建设‘让老区人民过上好日子’示范县的议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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