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士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政策支持的议案》收悉,我们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您在建议中分析指出了沂水县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的优势、短板,提出了加强资金支持等四方面建议。您的分析建议针对性和指导性强,对我们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资金支持
近年来,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减税降费政策密集出台等多重减收增支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库款保障压力不断加大。市级考虑各县区实际困难,统筹财力、积极争取,在财政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沂水县极大程度的倾斜支持。财政体制方面,充分考虑沂水县的财政困难实际,确保市级配套补助基数的基础上,在全市考核奖励、村级组织运转、扶贫攻坚、防火、防汛抗旱等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救济救灾、应急救援资金及省级切块资金方面,继续给予沂水县非直管县区同等标准补助,切实提高沂水县财力水平。资金补助方面,2019-2023年,市级以自有财力下达沂水县各类转移支付14.4亿元,其中超基数补助6.1亿元,有效提高沂水县财政保障水平;帮助指导沂水县争取更多省级补助资金,2023年,沂水县共获得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42.8亿元,占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2.3%。下一步,将继续在各类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方面对沂水县进行重点帮扶,积极与省财政沟通协调,争取更多政策资金向沂水县倾斜,助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二、关于强化用地保障
自2020年起,国家实行“增存挂钩”配置年度新增计划指标政策,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分年度印发新增用地指标实施细则,要求县区持续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保障有效投资项目落地。根据上级政策要求,新上产业项目除符合产业政策的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产品分拣、冷链、初加工等乡村振兴项目可以安排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其他产业项目均应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产业园区选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级统筹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民生、公益类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对于一般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建议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并通过持续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力度来提高建设用地产出效能;对于具有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如超出县区用地保障能力,可以申请使用市级统筹计划指标予以保障。
当前,临沂市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均已完成省政府批复,规划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511平方千米;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116个,覆盖面积191平方千米。在全省率先出台《总详联动通则管控复合型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引》,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指导作用;先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的通知》《202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分级分类保障政策。下一步,将加快探索“总详联动、通则式管控”复合型乡镇级空间规划新模式,充分发挥规划对建设活动的指导作用;提升要素保障能力,压实县级保障项目用地主体责任,配置新增用地指标不少于2.8万亩;通过定期通报、重奖重罚等措施,督促完成工业用地连片整治不少于1万亩、单宗面积15亩以上低效用地盘活不少于1万亩和农村闲散土地整合利用不少于1万亩的年度任务目标,为有效投资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土地要素保障服务。
三、关于强化项目支撑
一是加强对口帮扶。今年1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方案明确提出,“对城镇化率低于60%的4个市,一市一策制定提升方案,强化产业、设施、项目等支持。加大济南市与临沂市、青岛市与菏泽市、烟台市与德州市、潍坊市与聊城市对口合作力度,组织县对县、开发区结对共建;鼓励引导央属企业、省属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组织省内高校与4市战略合作”。2023年、2024年省发改委分别安排我市省级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70个、76个、均居全省前列,其中沂水县2023年7个、2024年9个、均居全市前列。下步,将继续做好对上汇报衔接,让现有政策红利充分释放,争取更多政策落地临沂、赋能沂水。
二是加强规划支持。目前,市里正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要求,组织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申报拟纳入国家、省、市“十五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将充分考虑沂水县发展需要,将沂水县重大工程项目列入市级规划,积极争取纳入省级和国家级规划。同时,积极与沂水县沟通对接,帮助推动各项重大产业、交通等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加强交通支持。近年来,临沂市立足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全力支持沂水县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一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在沂水县落地。高速铁路方面,推进潍宿高铁建设,在沂水县设置车站,目前土地组卷已报省资源厅;普速铁路方面,董家口至瓦日(兖日)铁路联络线途经沂水县,正在推进前期工作;高速公路方面,临临高速、董梁高速、潍邹高速等项目顺利推进,临临高速将于8月份建成通车。近期,在《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中期调整重点项目库》中,已争取将S229沂邳沂水县武家洼至沂水沂南界等项目列入重点项目库,将G342日风线沂水段等项目列入储备重点项目库。
四、关于升级产业园区
一是推动区域合作。支持发展“飞地经济”,进一步规范“飞地经济”利益分享机制,推广沂水县经验做法。在罗庄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临沂市镇域经济产业园,作为全市各县区乡镇飞地园区,各乡镇达到入园条件在本地无法落地的项目,可以落户该园区,享受园区相关政策。同时,继续支持沂水县在产业飞地、园区托管等方面跨区域合作,探索区域合作新模式,为全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
二是提升园区实力。2022年12月,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园区面积和用地管理提升发展承载能力的通知》,省级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范围为省内沿黄地区合规工业园区,经与省级对接,本次扩区调区工作重点针对沿黄地区开发区;2024年以来,对全市省级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与国家级开发区申报考核标准进行逐一对比分析,暂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发区。下一步,将加强与沂水县的沟通对接,做好重点开发区综合实力培育提升,待条件成熟时,积极推荐争创国家级开发区。
三是加强科技支持。2023年,沂水县成功入选省科技创新强县,获10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63家,新建高新技术企业42家,高新技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达到49.5%,建设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27家,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92%,位居全市第一位;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成功创建山东省生物发酵与酶工程重点实验室。下一步,将继续支持沂水县加快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加大对沂水县装备制造产业研究院、临沂市沂蒙食品产业技术研究院、沂水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沂水县纺织服装产业研究院、沂水产业技术研究院、恒泰实验室等共性研发平台的支持力度,助力沂水县建设高能级研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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