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1-000021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1-06-24
 文  号  临发改能源函〔2021〕3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39号提案(关于完善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39号提案(关于完善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答复

2021-06-24   作者:张阳 孙慧玲 点击数:  

A

临发改能源函〔202133


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39号

提  案  的  答  复


贾艳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临沂市是全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起步最早的地市之一曾建成世界首座集中式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经过多年发展,已建成主城区“二纵三横”充电网络和3公里充电服务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协同规范发展。市发展改革委会同16部门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保障有力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万个以上。分解下达年度建设任务,2020年累计建设充电桩6809个,超额完成省下达的6160个的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资金引导。争取省下达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328万元,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兰山、河东、罗庄区进行了项目申报,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充电站、市交通运输局充电站等43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426个桩,总功率8725kw)符合奖补政策,纳入本次补助范围。其中,直流桩176个,总功率6975kw;交流桩250个,总功率1750kw,满足5000辆新能源汽车充电,政策资金引导效应进一步显现。

(三)精准布局充电网络。推动新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已建住宅小区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支持业主自建推进“车、桩、网、电”资源共享,在“乐泊临沂”、公路驿站等项目试点探索合作经营模式,目前已建成沂水尹家峪田园综合体、沂南大庄公路驿站费县探沂公路驿站公共快充站全年完成充换电量862.1万kWh,同比上涨12.77%,其中城市公共充电量519.61万kWh,同比增长140.66%,居全省第2

(四)强企助推电站建设目前,临沂市充电桩市场主要有供电公司和公交特来电两家企业,占有市场份额约95%。供电公司率先建成全省首座大型电动汽车充电站-临沂焦庄电动汽车充电站,并相继建成投运了巩村、义堂、柳青河以及沂南向阳电动汽车公交集中充电站,同时完成京沪高速临沂服务区等18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布点建设,实现了临沂境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全覆盖。临沂公交特来电,自2015年至今共上线运营充电站237座,充电终端3022个,在临沂充电市场占有率达70%。

(五)破解社区充电难题打造有序充电与配网互动的示范工程,有效缓解小区变压器重过载问题。探索开展随车配桩,通过联合建桩、统建统管、旧桩改造等多种方式,实现有序桩接入规模全省前列,有效解决社区充电难题。会同住建部门创建4个居民充电示范小区,有效提升了小区电动汽车就近充电便利度。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规范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居民小区应将所有停车位统一敷设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并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纳入项目审批验收范围,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结合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对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开发商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并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二)加快既有居民小区充电设施改造。根据全市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及推广应用情况,按适度超前原则,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公共充电设施的,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实施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实施配电能力提升改造后,电力容量仍不足的居民区,推广整体智能有序充电管理模式,引导电动汽车负荷低谷充电。

(三)着力打造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模式。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作用,主动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引导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改造。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等资料,协助现场勘查、施工事宜,未经消防、供电部门认定,不得以安全、电力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挠业主安装个人充电桩。同时,针对新建小区、已入住小区、老旧小区等3种不同场景,探索由指定运营商对居住区充电桩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改造、统一运营运维,面向车企和电动汽车用户提供电网企业关口计量表后低压供电线路建设充电桩安装、接电、运维服务,更好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绿色出行需求。

(四)强化规划引领和要素保障。编制实施《临沂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搞好规划与国土空间、城市建设等规划的平衡衔接,优化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形成多层次的充换电服务体系。针对老旧、电力增容困难且有充电需求的居民小区,在周边科学合理选址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确需以单建方式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在符合规划基础上,按照土地集约利用原则,将用地纳入交通设施或公用设施用地范围,结合实际优先安排土地供应。简化建设审批手续,各居住小区、个人停车库(位)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发挥供电公司纽带作用,以“网上国网”为载体,打造“买车-装桩-接电-充电-数据服务”一网通办服务模式,建立一网通办充电桩报装体系,在并网接电和公共充电环节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切实解决“安”桩难、充电难问题。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结合上级有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组织争创“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全力支持民生和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

(五)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督导建设单位切实落实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进行建设。新建充换电设施,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电气安全、计量系统、电能质量等指标验收,以及与整车充电接口、通信协议的一致性检测调试后方可投入使用。全面推动充换电服务信息资源共享,依托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共用共享、互联互通,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线监控、状态查询、电站导航等功能,提高充换电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为全社会提供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管理科,8727797;市能源中心电力科,795919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关于加快布局清洁低碳能源产业 提升我市能源结构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35号提案(关于加快我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改革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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