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新型储能发展环境 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临沂市委市政府“在绿色低碳优能上聚力突破”的工作蓝图,积极推动2023年度第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落实,进一步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
为落实提案建议,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优化新型储能发展环境方面
(一)着力提高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围绕“发展绿色能源,助力动能转换”总体目标,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鼓励能源企业和各类科研院所建立能源创新平台、承担课题研究、开展技术攻关,从根本上提升我市能源科技实力。
(二)大力加强能源技术储备。加强能源领域技术装备研发。积极培育能源技术研发中心和能源装备生产企业,聚焦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储能、氢能、能源智慧化等重点领域,力争实现自主能源科技成果突破。及时关注国内能源技术发展动态,结合我市能源发展实际和企业需求,指导能源企业积极引进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总体提升我市能源技术装备水平。
(三)积极开展能源技术试点示范。大力推广能源领域数字化应用,探索开展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建设;以电力行业为重点,积极推进5G技术应用。加快新型储能发展,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储能能力等方式,增加装机并网规模;鼓励建设规模化储能项目,积极争创国家、省储能试点示范。
二、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方面
(一)加快资源开发,壮大新能源发展规模。加快光伏建设。以分布式光伏为开发重点,纵深推进6个试点县国家级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大力推进光伏与建筑设施(BIVP建筑)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具有沂蒙特色的光伏应用样板。推动生物质发展。有序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和生物质非电利用,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加快费县上冶镇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探索氢能应用。加快罗庄路运港智慧氢能物流产业园和临港氢能产业园建设,推广独立式或混合式加氢站和燃料电池汽车,引导氢能在物流、冶金等行业试点应用。
(二)实施绿色示范,推动“源网荷储”发展。加快光储效益分析结果应用,支持建设“光伏+储能+微电网+绿电应用”的“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综合供给消纳体系。引导利用工业园区厂房、物流园区厂棚、旅游区停车场等开发新能源,鼓励配套储能设施和充电设施,逐步形成“光储充”一体化的绿色发展模式。按照“发用平衡,自主调峰”的原则,重点选取基础设施完善、用电负荷较大、自主调峰能力较强的企业、园区、村居开展低碳零碳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能源消纳典型案例,探索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村居。
(三)规范行业管理,实现就近就地消纳。修订完善光伏等新能源建设管理规范,在加强新能源行业管理的同时重点向户用光伏领域倾斜,严把安全、质量、运维等因素,组织县区指导光伏用户、光伏开发企业、光伏经销商等规范户用光伏产品销售安装及合作开发合同文本,支持使用发电效率高、性能稳定的新一代高效光伏产品。加强新能源配套电网建设改造,保障新能源发电大规模接入需求。切实用好可开放容量发布机制,定期开展电网承载力评估和电力发展预测分析,合理确定电力汇集方式,引导光伏在可开放容量大、负荷集中的区域建设,推动就地就近消纳。优化光伏备案流程,推动光伏备案下沉层级、简化程序,实行网上备案、一站式办理,最大程度为用户提供便利。依托临沂市能源大数据中心和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精准监测新能源电站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排除故障,切实保障项目有序运行。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