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投资〔2023〕23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2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通知要求,推动省重点项目加快实施,扎实做好调度督导,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任务。
附件:关于印发2023年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鲁发改投资〔2023〕9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省重点项目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省重点项目作为推进重大战略、落实重大任务、实施重大规划的重要载体和工作抓手,持续加力推动项目加快实施。省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和政策保障职责,强化系统指导,形成项目推进合力。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领导帮包、专班推进等工作机制,盯紧时序进度,推动省重点项目加快实施,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任务。
二、持续加大推进力度。要强化重点项目台账管理,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要严格落实产业和投资管理政策,依法依规推进规划、土地、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严格规范项目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要早动手、抢开局、争主动,加快做好一季度重点项目施工准备,确保一批重点项目如期开工。
三、全力强化要素保障。深化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在土地、能耗、环境、水资源等方面,加大省市县三级协同保障力度。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积极安排。健全完善重点项目融资定期对接制度,积极开展融资对接活动,保障合理融资需求。
四、扎实做好调度督导。省重点项目全部纳入省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调度管理,实施月调度、月分析、月通报。要在每月5日前,通过平台将上月度项目前期工作、开工落地、投资完成、形象进度等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进展缓慢的项目,采取通报、约谈、现场督导等方式促开工、促进度。
附件:2023年省重点项目名单.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