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整改工作,目前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减煤工作不到位,国家2013年明确,山东省到2017年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且2015年与2012年相比实现负增长。省发展改革委2015年7月才出台有关工作方案,各地市随后陆续制定落实方案。此间在没有减量替代的情况下大量上马燃煤项目。2015年和2016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分别比2012年增加694万吨和706万吨。
二、整改目标
确保完成省“十三五”期间煤炭消费压减目标。
三、整改措施
(一)2018年7月底前,根据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制定临沂市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年度目标、重点任务、部门分工,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暂停新建非民生燃煤项目的核准和审批。
(二)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整治。2018年6月底前,开展落后煤电和违规建设煤电机组的排查整顿工作,从严控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大幅削非电行业煤炭用量,对所有新、改、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行减量或等量替代。减少低效煤电机组发电计划,推进燃煤设施管控,提升能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效率,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加快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积极稳妥、分类推进化工、水泥、钢铁、电解铝等高污染、高耗煤行业落后和过剩产能清理退出工作。积极推动燃煤小锅炉关停淘汰。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提高煤炭产品品质、降低用煤环节污染。
(三)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及时调度煤炭消费压减措施制定及推进情况,形成部门合力,按照职责分工,全力落实各项压煤措施。完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常态化调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县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或问责。
(四)深刻反思2016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增的问题,参照省煤炭减量替代考核机制,制定临沂市考核机制。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19-2020年)》,明确重点任务和牵头单位,分解下达各县区煤炭压减目标。
(二)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下达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非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关停计划的通知要求,2019年关停费县圣凯热电有限公司0.6万千瓦燃煤机组及3台配套锅炉。执行《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对所有新、改、扩建新增煤炭消费项目,严格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至11月底,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379.5万千瓦,占全市装机的38.4%。健全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推动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临沂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出台推进钢铁行业优化布局、焦化行业产能压减、建陶行业整合提升等工作方案。大力推动燃煤小锅炉关停淘汰,省要求的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已经全面完成关停,超前实施35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关停。扎实推进散煤治理,成立散煤污染治理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出台治理通告、考核补贴办法、有奖举报制度等政策文件,强化网点整治,严格煤质标准,建立动态监控网络,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依法依规打非治违。
(三)落实各项煤炭消费压减措施,已经超额完成省下达的2019-2020年煤炭消费压减任务。落实煤炭消费压减日常调度和监督检查措施,分析研判各县区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情况,定期发布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情况通报。
(四)强化考核激励约束,将煤炭消费压减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各县区煤炭消费情况,对形势严峻的县区提出预警,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完成煤炭消费压减任务。
以上公示日期: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致电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539-872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