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31857656/fgw/2021-000015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12-13  发布日期  2021-12-16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生效中
 文  号  临发改法规〔2021〕34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2021-12-16   作者: 点击数:  

LYCR-2021-005001


临发改法规〔2021〕344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市发展改革委对《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基准自2022年1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12日。《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的通知》(临发改法规〔2018〕49号)不再继续施行。本基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机构改革情况和行政处罚事项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pdf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pdf
上一条: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