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所有幼儿园、托育机构因公共卫生安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停园(班)的,应当按停园(班)的实际工作日天数全额退还保教费、托育费、住宿费、伙食费、延时托管服务费。
1、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幼儿园及托育机构
(1)因寒暑假停园(班)的,应当按停园(班)的实际工作日天数全额退还保教费、托育费、住宿费、伙食费、延时托管服务费。
(2)幼儿因自身原因整月未入园(班),考虑管理费用支出等因素,根据幼儿考勤情况,保教费、托育费按收费标准的50%退费;累计在园(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含)、3天(含)的,保教费及托育费分别按收费标准的15%、30%退费;累计在园(班)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不退费。
幼儿家长申请办理退(转)园手续时,幼儿累计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含)的,保教费、托育费按当月收费标准的50%退费,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不退费。按季度或按学期收取的,已提前预收的剩余月份保教费、托育费需全额退还。
(3)住宿费退费规定同保教费、托育费。
(4)伙食费、车辆接送服务费、延时托管服务费按幼儿实际在园(班)天数计收。
2、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非普惠性托育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双方协商确定退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