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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按何标准收取费用?
2024-01-05   临沂市发改委网站 审核人:

答:(1)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自愿选择按住院患者实际占用床日数或按产生医疗废物的重量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实际占用床日数以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上年度统计数据或医疗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实际重量以双方交接签字确认数量为准。结算方式以年度为周期,由医院自愿选择。

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选择按住院患者实际占用床日数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为2.6元/床.日。选择按产生医疗废物的重量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为3.8元/公斤。

(2)一级医疗机构按住院患者实际占用床日数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实际占用床日数以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上年度统计数据或医疗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标准为2.2元/床.日。

(3)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按照定额方式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①各类独立设置的门诊部(不含医院内设的门诊部),标准为750元/月。②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标准为45元/月。

(4)疾控中心、血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隔离点、检测点、方舱医院等)、独立设置的健康体检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口腔医院(诊所)、医学美容整形机构等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按照实际产生医疗废物的重量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为3.8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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